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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付开发保证金、拆迁保证金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1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宏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旗转运站、乌海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元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海市宏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开发保证金至今未退付,鄂旗转运站、乌海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元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拆迁保证金至今未退付,请以上企业于30日内来我局办理退付手续。逾期未退付,我局将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特此声明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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