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市质安中心:
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乌海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乌海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2024年6月13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