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乌海市生活垃圾收运 处置管理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0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乌海市生活垃圾收运
处置管理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乌海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实施方案》,在征求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后形成了《乌海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一、信函方式寄: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府大道3号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卫监察科。
    二、传真方式:0473-2612004。
    三、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hcgsrk@163.com.
    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请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井乐
    联系电话:2612004
                                                                                                           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11月10日
乌海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水平,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通力合作,广泛参与,积极有序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进程,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最大限度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原则

1. 坚持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2. 坚持生活垃圾源头管理、系统管理、长效管理的原则;

3. 坚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同推进环卫产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

4. 坚持从乌海市实际出发,积极推广先进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式,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配套完善收运体系和设备,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到2021年底,全市城乡范围内全部实现“户收集、村(小区)集中、镇(街道)转运、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链条式管理体系,明确城乡各级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各环节管理机制体制完善。

(二)到2022年底,海勃湾城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乌达区和海南区配备分类运输车辆,推动分类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分类处理能力2023年底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全面建立生活垃圾、非居民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到2023年底前将垃圾处理费列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四)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信息化管理系统。到2025年底,依托全市城管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建立完善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精细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垃圾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可跟踪、可监控、可追溯管理,为我市更好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实现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合理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行为,建立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和运输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

(二)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环节管理。要以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施分类运输为要求,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实施生活垃圾转运能力提升工程,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留出垃圾转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筹建垃圾分拣中心和中大型转运站,分类运输车辆配置做到类别齐全、数量满足需要,标志标识喷涂做到统一、规范、清晰。要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垃圾运输费用来源由区级财政自筹或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规范收集、分类储存、分拣和运输,严格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可回收物收运要充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施集中、规范收运。餐厨垃圾按照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实施餐厨垃圾收运交付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在交付时对餐厨垃圾的种类和数量予以相互确认,并建立记录台账,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进行密闭收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禁止未经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城投公司

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和运输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各区要在2021年12月底前根据分类垃圾产生情况,制定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建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及粪便垃圾、污泥处理等设施。深入实施垃圾分类处理,主城区的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招标具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收运至餐厨垃圾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有害垃圾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管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其它垃圾集中运往垃圾焚烧电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补贴费用按照市政府与焚烧发电厂运营管理企业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标准,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确保垃圾收运处置运营补贴费用季度核拨。乌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海勃湾区和海南区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原则上作为应急备用处置场所,不再填埋原生垃圾,同时做好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每个区至少建成1座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建设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逐步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四)建立完善的垃圾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计量精细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依托城市信息管理平台,垃圾分类主管和监管部门联合大数据中心构建信息智能监管一体化平台,形成监管数据,建立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各类垃圾运输车辆、转运设施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车辆和设施设备等安全运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信息纳入城管智慧化管理平台。及时公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责任单位、收运时间、处置去向、排放指标等信息,鼓励群众进行监督。积极发挥社会治理网格专员和12345数字城管监督作用,构建全民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域治理中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建立健全城镇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农牧厅关于健全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城镇生活垃圾、非居民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作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规范车辆配置,加强收运环节管理,强化处置终端监管。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的落实。市直各职能部门也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

(三)加大资金支持。各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按时完成。市、区两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相关部门整合政策,特别是垃圾收运、处置长效补贴资金方面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努力形成资金优势。

(四)加大督导考核。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作为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