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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市依法治市办:

  根据《乌海市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采取学、研、培相结合方式多层次开展学习,截至目前,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研讨交流6次、领导干部讲党课8次,组织各党支部参加共享讲堂40余次、先锋大讲堂37期,组织党纪法规、民族知识、意识形态等方面理论知识测试4次,全局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锤炼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政治品格。

  (二)继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10余次研究相关议题,梳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6个方面 18 项惠民惠企政策公开发布。组织召开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物业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制定支持行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文件2件。配合、参与自治区住建厅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并在局长办公会上传达住建厅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会议精神,整理、解决、上报企业提出的建议及意见20余条。在全区首推通过房地产平台将证照信息推送至电子证照系统,打通系统壁垒,无需人工录入即可生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更新竣工验收备案方式,对同一项目由不同施工企业承接的多个工程,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核发同一张竣工验收备案电子证照。

  (三)持续优化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梳理调整、公开发布全局行政权力共计58项,其中行政监督39项,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二是开展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两优”工作,下放三区行政许可、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共计15项,4个外部办理事项压减材料11份,梳理内部管理事项19项;三是与市综合执法局召开案件移送协调会1次,移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案件15件,移送海勃湾区和乌达区执法局案件共计8件。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依法应对行政和民事诉讼、行政复议、执行异议共6次,配合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审核合同及协议6件,报市司法局合同备案2件,完成行政处罚、涉案涉诉、房地产资金监管、审批制度改革法律咨询10余次。五是明确调取证据材料注意事项,完善审核及调取流程,配合公检法纪等部门调取材料43份。

  (四)持续推进“双随机”工作开展。参加2023年全市双随机联席会议,介绍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移动APP监管、施工现场智慧监管、企业分级分类抽查等措施经验,并做典型发言。制定《乌海市住建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8项检查计划均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检查效率,其中房地产中介机构证照办理及经营情况检查、“五一”“国庆、中秋”质量安全联合大检查等5项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开展部门联合开展,招投标代理活动检查、开发企业售楼场所证照公示及经营情况等3项为部门内部检查。截至目前,8项任务已经完成,抽查比例约10%,111家涉检企业及检查结果均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下达整改通知书25份。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开展各类监督检查6次,涉及企业50余家,建立台账跟踪问题整改进度,有效形成闭环,完成住建厅房地产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专项整治验收评估工作。

  (五)加强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评工作,印发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普法任务23项,比上一年度增加2项,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普法内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今年以来,完成普法责任清单任务22项,参与科室、二级、三区住建局共计19个部门,开展一般普法活动7次、法院旁听活动2次,涉及房地产开发、房产中介、物业、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等各类企业共计208余家,业主群280个。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治乱普法宣传,制作住建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宣传视频1部。积极参与全市普法大比武、八五普法采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问答等活动。

  (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分配并调度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完成“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期评估。保证依法依规依章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主体,今年以来,公布红名单企业13家。多领域开展诚信建设,分类制定“信易建+监管”、“信用+房地产”、“信用+物业”、“信用+招投标”、“信易住”、“信易租”等各类信用措施。在双随机监管中实地运用诚信评价结果,制定房地产、建筑业和物业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子库共计12个,按照A、B、C、D划分等级,适当增加或减少检查频次。按照市信用办《关于进一步加大合同履约信息归集力度的通知》及双公示培训会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数据,目前累计录入行政许可信息430条,行政确认1条,行政监督检查30条,分级分类监管信息40条,合同履约78条,信用承诺践诺36条。

  (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18条审查标准,审核规范性文件2份,请示件2份,按照《乌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审核备案合同2份。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建设全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具体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自查我局印发、代市政府草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共31件,未发现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信用惩戒措施目前执行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由于《目录》和《清单》中失信可惩戒行为范围小、定义严格,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无法列入黑名单管理;二是审批制、承诺制与监管联动不足,不能做到及时沟通,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检查信息数据库不通,需要重复录入;三是我局行政处罚权已移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和普法结合度不高,因此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依据上级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积极组织出庭应诉,开展法院旁听活动、普法宣传活动,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开展普法讲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四制度、一评议机制。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参考法律顾问意见对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请示及合同开展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审查。修改完善权责清单,继续开展优化职能职责和优化内部、外部办事流程等“两优”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工改工作,调整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加强并联审批、联合验收、联合图审,推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持续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应用。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蒙企通”等渠道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房地产、物业及建筑业企业实际困难,提质增效,制定相关措施。不断完善与综合执法、消防、人防等部门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制度。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生态和经济体制改革任务。

  (三)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继续开展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继续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和移动监管。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分级分类企业名录子库,建立工程项目名录库,保证检查行为、检查记录规范统一,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四)加大信用归集、录入以及核查应用力度。严格规范信用信息报送,依照发改委要求,确保“双公示”、行政监督检查等信息报送工作的上报率、合格率、及时率达到100%。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待自治区完善“黑名单”相关文件出台后,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失信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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