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及招投标行为,落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流程,我局对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50%比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13家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企业(有造价咨询业务的3家)开展检查。累计抽查招投标项目17个,造价咨询项目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投标人是否故意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评标专家是否违反评标纪律、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是否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情况等6个方面36条问题开展。
二、存在问题
从抽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工程项目未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二是个别工程项目招标人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嫁给中标人承担;三是个别项目评标委员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及打分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四是个别项目的评标委员打分畸高畸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问题整改。各招标代理机构要针对此次检查中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对本单位代理的项目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
(二)规范代理行为。各区住建局要加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内容的抽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纠正。同时,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
(三)抓好学习培训。近年来国家部委、自治区相继出台招投标规定、招标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等相关文件。各招标代理机构要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有关政策调整和招标活动需要。
(四)规范评标活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以及打分情况做出详细书面说明,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同时,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实施技术标暗标评审的通知》(乌建局政字〔2023〕66号)要求,有效实施技术标暗标评审,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委评标行为,减少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投标活动。
附件: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汇总表.xlsx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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