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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登记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筑牢安全生产底线,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清查工作的通知》(内建质函[2021]386号)要求,现将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凡属于2020年5月31日以前,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119号)规定应当实行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的建设工程,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不合格或审查验收未完成的项目以及尚未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项目(不包括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前建设完成且投入使用后未发生改扩建的工程项目)。

  二、登记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管辖范围内企业开展排查,积极主动填报登记,有效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登记方式:满足登记条件的单位,需在2021年7月26日前,填写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登记表》并报送至属地区住建局(建议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三区住建局联系方式如下:

  海勃湾区:联系人:卢伟安,联系电话:2059551,邮箱:1303560411@qq.com

  乌 达 区:联系人:毕延超,联系电话:13947314077,邮箱wdqazz@126.com

  海 南 区:联系人:王禹钦,联系电话:4025774,邮箱406341031@qq.com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登记表.xlsx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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