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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2-0169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1-2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1-21 18:01: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岁末年初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和遏制物业服务区域内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物业服务区域内疫情防控和安全事故隐患防范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时刻认识到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我市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一是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做好燃气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三是要加强房屋使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四是要加强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五是要加强电梯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六是要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七是要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时刻为业主的幸福和安全“保驾护航”,确保业主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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