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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1年乌海市绿色建筑发展行动计划政策解读二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1-0755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2021年乌海市绿色建筑发展行动计划政策解读二
成文日期: 2021-12-23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12-23 19:25:5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乌海市绿色建筑发展行动计划政策解读二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近日,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落实“十四五”规划和能耗“双控”有关要求,推进乌海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制定《2021年乌海市绿色建筑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问:2021年哪些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答:《行动计划》中已明确:2021年新建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民用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城市新建区、绿色生态城区的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问:实施《2021年乌海市绿色建筑发展行动计划》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实施该《行动计划》重要意义在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转变建筑业发展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乌海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问:如何抓好绿色建筑标准条例的宣贯工作?

  答:2021年市住建局在节能宣传周不仅向设计、图审机构、建筑工地以及企业进行了《条例》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训宣贯工作,还在节能宣传周向广大市民进行了宣传,同时,在《2021年乌海市绿色建筑发展行动计划》中已明确,各区年内至少开展1次《条例》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宣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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