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补齐乌海市储气设施调峰短板,全面提升天然气保供能力,制定本规划。经过1次向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1次评审会审查,已进行初步的修改完善。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现将《乌海市城镇燃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初步成果依法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本次规划公示时限为30天,从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月1日止。公示结束后,将依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报批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意见反馈方式:
单位: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俊祥
电话:692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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